中文版 English 日本語
我要投资|我有问题|我有意见|我要投诉|我有项目
 
总 体 概 况
领 导 致 辞
台 山 快 讯
视 频 在 线
台 山 风 光
魅 力 台 山
地 理 位 置
 
·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审议13个规划项
· 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
· 台山清洁能源(核电)装备产业园控
· 台山核电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
· 新台高速拟建南延线 鱼塘港拟建物
· 欧盟FVO官员高度评价台山鳗鱼出口
· 市政协开展城镇发展规划、重大建设
· 中央储备粮台山直属库提前完成三年
· 广海湾工业园区瓶颈待破谋腾飞
· 西班牙达卡达集团:推介川岛海龙湾
 
欢迎浏览台山市招商网,www.gdts.gov.cn
  您的位置:台山招商网网站导航招商动态  
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0年6月28日   人气:123

    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委会将开发建设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号])的有关规定,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前,建设单位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就广东台山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规划概要
    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为2006年国家审核公告保留的省级开发区,园区规划涉及赤溪镇和广海镇,赤溪镇地块重点发展海洋生物、机械加工及水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广海镇地块重点发展皮革、五金机械,健康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产业。规划区总占地621公顷,包括赤溪镇田头墟地块241公顷和广海镇地块380公顷。规划城市建设用地596公顷,占总用地96.0%,其中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分别为232.84公顷、149.33公顷。
    污染物处理措施:赤溪地块将依托赤溪镇污水处理厂对该地块污废水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广海湾海域;地块二将依托广海镇污水处理厂对该地块污废水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广海内河最后进入广海湾海域。区域未来采用的能源主要是电能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区域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
    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根据评价单位建议,调整了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用地规划。赤溪镇地块重点发展五金、机械加工及健康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广海镇地块重点发展纺织服装、海洋生物和水产品深加工产业。
    二、园区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开发区采用天然气、电能作为工业能源,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报告通过对广海镇污水处理厂和赤溪镇污水处理厂排放口预选方案的预测,结果表明,广海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口P2预选方案(加长排水管道,尾水从大沙工业园现有排污口直接排入广海湾水域)对广海湾水环境的影响要小于P1预选方案(尾水就近排入广海内河,经1.5km后进入广海湾水域的规划设计方案);赤溪镇污水处理厂排放口P4预选方案(加长排水管道,尾水从已批准的台山再生金属资源加工园区预设排放口位置离岸排入广海湾)对广海湾水环境的影响要小于P3预选方案(尾水就近排入广海湾水域的规划设计方案)。通过以上排污方式,园区的废水排放不会明显影响广海湾的水质质量。
    在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以及规划中的植树绿化措施后,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选用低噪音设备,并在产生噪声的设备设置减振降噪隔声设施。危险废物委托专门有资质单位处理,少量的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是国家发改委公告达到审核要求的省级开发区之一。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规划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虽然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会给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但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源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加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对入园项目,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有效管理,确保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本园区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 查阅方式
    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在指定网站上,公众可以登陆查阅网站: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网页(http://www.scies.org)和广海湾工业园区网站(www.ghwbay.com)。
    2. 查阅期限
    自2010年6月13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3.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④ 其它建议?
    4.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2010年6月23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5. 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陈宝琛
    联系电话:0750-7055718  传真:0750-5518683
    E-Mail:13802610621@139.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 杨工、黄工
    联系电话:020-85648490、85521615  传真:020-85648490、85521615
    E-Mail:yangjing@scies.orghuangbaoyuan@scies.org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或者以信件和传真等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为台山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出谋献策。
    特此公示!


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0-6-13

出处/作者: /    大小: 3453 字节 字体:
台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 台山市招商局协办 | 台山市信息产业局承办
招商服务电话:(0750)5521809 传真:(0750)5520447
推荐用IE5.0或NS6.0以上版本浏览,最佳显示1024*768
Copyright © 2002-2009 TaiSh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ICP备05080299号